一、 答辩程序
1. 答辩资格审查
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按计划完成者,其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,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。
2. 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
毕业设计(论文)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,由专业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。答辩前,答辩小组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报告,了解设计(论文)的质量和水平,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,为答辩作好准备。答辩中,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主要内容(不少于十分钟),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。
答辩过程中,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。
3. 成绩评定
① 答辩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(论文)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,由指导教师审阅,写出评语并预评分。
② 答辩工作结束后,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,在参考指导教师预评结果的基础上,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。院(系)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,要组织院(系)级讨论,最终确定成绩,并向学生公布。
二、 实施办法
1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进行。
2、各院(系)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,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。每一答辩小组,可设秘书一人(负责答辩时记录),成员3~5人(不含秘书)。
3、答辩小组的职责是:安排答辩程序,主持答辩过程,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。
4、答辩工作结束后,答辩小组应向院(系)做出书面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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